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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购房合同】交房时面积少了超过3%由开发商负责 再大的话双倍还!

发表于2013-10-06

看到部分有说交房面积少了的,也不知道具体什么情况,看到有人说公摊存在欺骗行为的,这个在合同里都会有说明的,不能轻易更改的,交房面积计算好了,如果和合同的不一致的话,是有权要求开发商赔偿的。


大家仔细看好了!警惕买房过程中的各种霸王条款,不要让自己的利益被无常剥削,适时讨回公道!


1、合同中对于面积误差有何约定。即商品房销售合同约定面积与实际面积发生差异的,按照合同约定处理;合同未作约定的,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时,买受人有权退房。买受人不退房的,产权登记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补足;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承担,产权归买受人。产权登记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的(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返还买受人;绝对值超过3%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双倍返还买受人。


2、延期付款的违约金日期、金额的确定,应与延期交房的违约金日期、金额相等。


3、注意合同附件,附件有房屋平面图;装饰、设备标准;补充协议。均为合同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此外,《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由于开发企业的责任造成违约的,只有购房人才有权要求退房,开发企业无权要求购房人退房。


发表于2013-10-06

一般合同中的面积都为建筑面积,所以说建筑面积大了、公摊大了、套内面积小了才是个问题!!!有些业主建筑面积大了还要求补钱,套内面积小了,补钱买公摊!!

发表于2013-10-06

政府会帮老百姓说话吗

发表于2013-10-06

一般都是多了让你补差价

发表于2013-10-06

沆瀣一气,能指望政府吗?看看九派相邻

发表于2013-10-06

也不知道鑫城的房产证办下来没有

发表于2013-11-11

有些事难说

发表于2013-11-12
引用:百事橙汁在2013-10-06 09:38:23写道:
3楼

政府会帮老百姓说话吗

 嘻嘻嘻不会

发表于2013-11-12
引用:百事橙汁在2013-10-06 09:39:01写道:
5楼

沆瀣一气,能指望政府吗?看看九派相邻

 就怕乡邻啊

发表于2013-11-12
引用:半冷半柔在2013-11-06 16:25:18写道:
7楼

又有多少个楼盘能够实现这个承诺呢

 怎么可能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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