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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内地二十余年没有住房普查 许多决策存在拍脑袋嫌疑

发表于2012-08-08

中国发展研究基金会7日发布《我国城镇化进程中的住房保障问题研究》报告提出,当前我国保障房建设中存在顶层设计不够、供需矛盾突出、地方政府不够积极、管理工作亟待规范等问题。

也有专家指出,保障房的建设既要考虑到城市化的推进速度,也要估计地方政府土地财政的承受能力。

发表于2012-08-08

配建引发新问题

为缓解政府在保障房建设过程中的资金压力,近些年来,地方政府开始尝试在商品房用地出让时要求配套建设一定面积的保障房,这种模式被称为“配建”。

平新乔表示,所谓配建,就是政府在土地出让过程中讲“建设保障房”作为一个出让条件,由获得土地的开发商承担保障房建设任务,作为“对价”,政府对于出让土地的“土地出让金”相应下降一个幅度。

去年7月,国务院常务会议曾要求推进商品住房用地供应由价格主导向双向定价、配建保障房等转变。

一位权威人士当时向本报透露,在出让商品房用地时要求配建一定面积的保障房,已经有一些地方采用了这种做法,比如北京、青岛等地。而国务院常务会议对此做了明确表态,说明中央肯定了地方这种做法,并有意将之在各地推广。

但配建模式也一度引发不少争议。有房地产企业就表示,配建模式提高了拿地门槛,前期要投入的自有资金加大了,运营成本也有所提高。

平新乔也表示,虽然配建会大大缓解地方政府在建设保障房过程中的资金紧张程度,但又会引发新的问题。

如有开发商对配建的保障房项目消极怠工。“朝阳区来广营乡清河营村一块地,2007年开发商拿下该地,根据约定需要配建2.5万平方米的廉租房。其商品房项目已经开盘,但其保障房部分至今仍处于在建状态。”

此外,还有政府拖欠回购款项。平新乔介绍,北京某地块配建的2万平方米廉租房部分,尽管在2010年就已经完工,但合同仅仅约定了廉租房面积和回购价格,但对于何时建好,政府何时回购并没有时间表。截至2011年9月份,地方政府仍未结算回购款项,造成该项目的廉租房迟迟不能回购配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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