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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公告
衡公土告字[2016]10号
根据衡水市土地管理委员会会议纪要,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 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一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地块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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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地块周围基础设施和外部条件均以现状为准。受让者必须按照衡水市城乡规划局出具的规划条件要求和出让合同确定的条件进行开发建设。竞得人应在土地交付之日起一年内开工建设,自开工之日起三年内竣工。并严格落实开竣工申报制度。2014-桃20号地块建筑面积42550.32平方米,其中6382.55平方米为商业用地,36167.77平方米为住宅。其中商业建筑面积占地上总建筑面积比例不高于15%。
二、上述宗地项目商品住宅部分配建3%保障性住房(其中1.5%为廉租住房,1.5%为公共租赁住房)。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住房(含经济适用住房)面积所占比重,必须达到开发建设总面积的70%以上。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竞买,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2014-桃20号地块起始单价每亩122.71万元,起始总额为7832万元。
三、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在中国衡水网站·政务信息·土地交易栏(www.hengshui.gov.cn)获取拍卖出让文件。报名方式为网上申请,按拍卖须知要求向我 指定的邮箱提交报名所需全部资料(包括竞买保证金交纳凭证)扫描制成电子文档发送到我 指定邮箱(hsggzyjy@163.com)。
四、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五、申请报名时间为2016年4月29日至2016年5月18日,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5月18日16时(以银行显示的到账时间为准),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 将在2016年5月18日17时之前统一确认其竞买资格,通知其参加拍卖活动。
六、此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举行时间为2016年5月19日15:00,地点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 三楼 开标厅。
七、自成交确认之日起将竞买保证金的20%抵作出让合同定金,该地块取整为1566万元。成交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竞得人必须与衡水市国土资源局签订出让合同。竞得人不签订出让合同的,终止供地,定金不予退还。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账号
竞买保证金开户名称: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
竞买保证金开户行地址:中国银行衡水车站支行
竞买保证金银行账号:101668232324
联系地址: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 (人民西路1819号)
联系人:曹艳霞赵兵 李彦
联系电话:0318-2205932
监督举报电话:0318-2027698
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
2016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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